
2026-2027年广州空港经济区迎宾大道(大广高速-方华公路)、空港大道等十四路两河市政道路(设施)保洁服务项目需求调查公告
万搏线客服受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2026-2027年广州空港经济区迎宾大道(大广高速-方华公路)、空港大道等十四路两河市政道路(设施)保洁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。
一、采购项目内容
项目概况:
当前,广州正全力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和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,因此,高标准高要求做好广州空港经济区的迎宾大道(含迎宾大道与机场高速相连匝道)等14条道路和清水河等2条沟渠河涌保洁工作,是塑造具优美空港环境形象的需要,也将促进广州空港经济区营商环境的提升。
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,服务范围包括迎宾大道(含迎宾大道与机场高速相连匝道)等14条道路和清水河等2条沟渠河涌,服务内容为上述14条道路和2条沟渠河涌的常规保洁服务和其他应急保洁服务工作。
服务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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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工作任务 |
作业内容 |
服务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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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常规保洁 |
1.清扫保洁范围内迎宾大道(含迎宾大道与机场高速相连匝道)等14条道路的车行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路面、绿化带,清水河等2条沟渠河涌水域及附属设施、绿化带垃圾,清理边沟、雨污水井口垃圾、杂物等和道路栏杆、路侧石、警示桩、绿化带隔离网等各类乱张贴、乱涂画和乱张挂,清洗交通和环卫设施(道路栏杆、路侧石、警示桩、绿化带隔离网、果皮箱等),清理空中(树木、管线、天台、雨蓬等)悬挂垃圾及杂物。 2.负责保洁产生垃圾的收集、清运和处理。同时配合城管等部门防止违规偷倒建筑废料、余泥、垃圾等的现象,发现上述情况要及时清理,同时确保保洁范围内不能出现有积存垃圾的现象。 3.做好自然灾害、交通事故破坏市政设施、绿化等应急处理业务。 4.做好采购人布置的临时性任务(如迎接重大节日、活动和各类检查、整治等)。 5.做好垃圾分类工作,作业时必须按照分类垃圾进行收集,中标人应配备垃圾分类专员,利用到信息化、创新化、智慧化、标准化等技术手段。 6.做好沟渠河涌的日常垃圾收集工作。 |
24个月(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),如因招标或合同签订时间延迟提供服务的,按实际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费用,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:约定常规保洁月费用/当月总天数×实际服务天数计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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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应急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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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广州空港经济区内,迎宾大道(含迎宾大道与机场高速相连匝道)等14条道路和清水河等2条沟渠河涌范围常规保洁以外的应急服务,中标人需在保障常规保洁任务的前提下,应采购人的需要出动应急保障队伍(自备工具)。 2.应采购人需要,做好雾霾、扬尘天气情况下的雾炮降尘工作。 |
服务范围、地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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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道路名称 |
起点地址 |
止点地址 |
道路等级 |
设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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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常规保洁市政道路设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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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迎宾大道 |
大广高速 |
矮岗东街 |
主干道 |
2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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矮岗东街 |
方华公路 |
主干道 |
12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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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空港大道(飞粤大道) |
空港北横八路 |
花都大道 |
主干路 |
21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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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花联路 |
保税大道 |
花都大道 |
主干路 |
117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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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龙港路 |
空港北横十六路 |
花都大道 |
主干路 |
158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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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平石路 |
106国道 |
花山净水厂 |
主干路 |
9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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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G106国道退缩空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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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|
/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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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花山站临时进站道路 |
106国道 |
花山站站前广场 |
等外路 |
4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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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雅新大道 |
镜湖大道北 |
清塘路 |
主干路 |
8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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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清塘路 |
雅瑶东路 |
雅新大道 |
主干路 |
4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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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综保南区R2地块配套道路 |
R2地块 |
良田北路 |
等外路 |
38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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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兴南路 |
同贵路 |
兴贤路 |
主干路 |
9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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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规划一横路 |
方华公路 |
同贵路 |
次干路 |
4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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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规划二横路 |
同贵路 |
空港大道 |
支路 |
11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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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清塘路天桥 |
清塘路 |
清塘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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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.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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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常规保洁水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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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清水河 |
/ |
/ |
河渠 |
4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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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龙港路东侧河涌 |
花都大道 |
平东村 |
河渠 |
1589.00 |
设备设施配置清单:
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、保洁基本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环卫作业车辆,参照《广东省城乡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9》对应保洁标准所需设备进行配置。
人员配置清单:
根据本项目的服务标准、保洁基本要求及道路实际情况配置作业人员,参照《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管理规范》保洁标准所需人员数量配置。
二、征集内容:
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各供应商,根据上述“一、项目需求情况”,书面作出专业反馈意见报告,报告须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排版:
1.封面:项目名称、反馈供应商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;
2.目录;
3.公司营业执照;
4.产业发展情况(主要内容为行业概述、行业发展的现状与格局分析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、行业的市场容量等);
5.市场供给情况;
6.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(主要内容为项目名称、合同金额、签约时间、完成情况等);
7.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、升级更新、备品备件、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;
8.其他相关情况。
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,加盖单位印章后彩色扫描成PDF电子版。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,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。
二、征集时间反馈意见报告递交方式如下:
1.电子资料递交方式:
将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(纸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)发至指定邮箱:58713150@qq.com ,递交截止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;邮件主题命名格式: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(项目名称)+公司名称。
2.纸质资料递交方式:
(1)邮寄方式:
将加盖公章的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以邮寄方式(邮费自理)快递至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27楼2702房(须搭乘东面D梯),收件人:赖先生,联系电话:18022809399;时间以签收快递时间为准。
3.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10月17日 17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参考的依据,参与本次采购需求调查并不代表取得项目。供应商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,不予退回。
2.无论征集单位是否采用,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,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、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,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。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征集资料的供应商,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,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3.征集单位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、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,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。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4.供应商必须按项目需求如实制作反馈意见报告,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杜绝弄虚作假。
5.项目严禁供应商进行恶意串通、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。
五、反馈意见时间安排
1.反馈意见时间: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 17时30分(逾期后不再接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。)
2.联系人:杨先生
3.联系方式:18903062927
万搏线客服
2025年10月11日
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